自 9月1日起,恢复旅居及留学第三地陆籍人士(依大陆地区人民来台从事观光活动许可辩法第 3条第1 项第3 款及第4 款之定義) 得申请可来台从事观光活动。
1、参展: 邀请单位或受邀单位须为参展厂商;依参展厂商承租摊位数,每一标准摊位(9平方公尺)2人,每增加1个摊位可增加1人,原则不得逾10人;停留期间限展前2天至展後2天。
2、观展: 邀请单位须为经核准设立有案之我国参展厂商、受邀单位须为我国参展厂商之合作厂商,或具合作潜力之厂商或买家;每一我国参展厂商原则至多可邀请10人,且受邀厂商每家至多2人;停留期周限展前1天至展後I天。
3、商务研习(含受训): 依邀请单位年度营业额限制邀请人数,原则不得逾100人(年度营案额未达1千万元之企业,邀请不得逾10人;1千万元至5千万元之企业,邀请不得逾25人;5千万元至1亿元之企业,邀请不得逾50人;1亿元以上之企业,邀请不得逾100人)。
自 9月1日起,恢复旅居及留学第三地陆籍人士(依大陆地区人民来台从事观光活动许可辩法第 3条第1 项第3 款及第4 款之定義) 得申请可来台从事观光活动。
1、参展: 邀请单位或受邀单位须为参展厂商;依参展厂商承租摊位数,每一标准摊位(9平方公尺)2人,每增加1个摊位可增加1人,原则不得逾10人;停留期间限展前2天至展後2天。
2、观展: 邀请单位须为经核准设立有案之我国参展厂商、受邀单位须为我国参展厂商之合作厂商,或具合作潜力之厂商或买家;每一我国参展厂商原则至多可邀请10人,且受邀厂商每家至多2人;停留期周限展前1天至展後I天。
3、商务研习(含受训): 依邀请单位年度营业额限制邀请人数,原则不得逾100人(年度营案额未达1千万元之企业,邀请不得逾10人;1千万元至5千万元之企业,邀请不得逾25人;5千万元至1亿元之企业,邀请不得逾50人;1亿元以上之企业,邀请不得逾100人)。
商务入台证(需要有台湾邀请公司):
1、商务履约(提供双方合同,可停留90天);
2、赴台参展(提供展会合同,可停留10天):台湾邀请公司是参展商或大陆公司是参展商;
3、赴台观展(提供展会合同及双方往来交易证明,可停留7天):台湾邀请公司是参展商;
4、商务研习含受训(双方需为内部集团企业,可停留30天);
赴台观展大陆申请人所需资料:(办理入台证费用800元起)
1、申请表;
2、在职证明及公司;
3、营业执照;
4、身份证;
5、照片;
6、台湾邀请公司联系方式;
7、入台说明书;
8、双方往来文件(履约提供双方合同、展会提供参展合同、研习提供组织架构图);
9、护照(有提供,没有可以同步办理,出发时带上即可)。
商務履约商務大陸人士必備資料:
1、 企业人士申请准备资料-很重要
2、申请书
3、在职证明范本(1)
简历(再次来台须填)
照片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