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贸全球”广东商品境外展览平台相关工作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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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蓉亿会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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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685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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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在广东省注册(不含深圳)企业在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内,参加经广东省商务厅比选确定的境外展会,每家企业每个境外展会
最多可申请1个标准展位(每个标准展位按9平方米计),展位费按不超过80%且最高不超过30,000元的标准予以支持;具体支持标准
根据国家及地区划分。原则上每家企业申报线下展会不得超过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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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3年“贸全球” |
广东商品境外展览平台相关 |
工作的补充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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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商务局,有关组展单位: |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加快培育国际竞争新优势,加大力度鼓励引导我省企业利用展会平台走出去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帮助企业抢订单、稳市场,推动我省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我厅选定了一批线下、线上展会平台作为2023年重点打造的“粤贸全球”广东商品境外展览平台。请你单位协助做好相关发动和组织工作,并加大对展览平台的支持力度。现就有关支持政策通知如下: |
一、“粤贸全球”广东商品境外展览平台(线下) |
1.重点展会 |
对在我省注册(不含深圳)企业在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内,参加经广东省商务厅比选确定的境外展会,每家企业每个境外展会最多可申请1个标准展位(每个标准展位按9平方米计),展位费按不超过80%且最高不超过30,000元的标准予以支持;具体支持标准根据国家及地区划分。 |
2.一般性展会 |
对在我省注册(不含深圳)企业在 2023年1月1日至12 月 31 日内,参加其他境外展会,每家企业每个境外展会项目最多可申请1个标准展位(每个标准展位按 9 平方米计 ),展位费按不超过 50%且最高不超过 18,000 元的标准予以支持。 原则上每家企业申报线下展会不得超过5个。 |
二、粤贸全球”广东商品境外展览平台(线上) |
对在我省注册(不含深圳)企业在 2023年1月1日至12 月31 日内,参加经广东省商务厅比选确定的“粤贸全球”广东商品线上境外展览平台(附件2),每家企业每个线上展会按不超过 80%且最高不超过 5.000 元的标准予以支持。 原则上每家企业申报线上展会不得超过5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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